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獎勵金額為每生每年8000元,是當前高等學校學生能夠獲得的榮譽等級最高的國家級獎學金,其評審最為規范,標準最為嚴格。
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四個一流”和“雙高計劃”結果、在校本專科生人數、錄取批次、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及師范或醫學類等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激勵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獎勵金額為每生每年5000元,資助面約為全院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3%。 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名額由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四個一 流”和“雙高計劃”結果、本專科在校學生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錄取批次、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及師范或醫學類等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高 職、第二學士學位,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資助標準分為2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800元。資助面約為全院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20%。 國家助學金名額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的國家助學金名額,以及高校在校學生人數、家 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學科專業設置和地域等因素確定。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貼息。自2020年7月開始,助學貸款還款期限調整為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還本寬限期調整為5年,即學生畢業后五年內可只償還利息,寬限期后,償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