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相關部門:
2021年是貫徹落實“兩征兩退”改革第一年。學院大學生征兵工作在學院黨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學生處、各二級學院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動員、精準高效服務,完成了征集目標。在征集過程中,各二級學院、相關部門通力協作。為表彰先進,擬根據《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征兵工作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激勵大學生應征入伍的措施》等文件精神,開展2021年度大學生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征兵工作先進單位
二級學院。
(二)征兵工作先進個人
輔導員、優秀退役復學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征兵工作先進集體
1.組織有力,責任分工明確,將征兵工作納入學院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解決征兵重難點問題及時有效。
2.堅決貫徹執行征兵法規、政策和指令,圓滿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務。
3.征兵宣傳動員廣泛深入,在校大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報名率、體驗進站率、“雙合格”率處于前列。
4.扎實做好退伍大學生的關懷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支持退伍大學生參與學校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活動,并取得明顯成效。
5.狠抓征兵廉政建設和安全防范,防止和糾治征兵不正之風措施有力,無違法違紀問題和行政責任事故。
(二)征兵工作先進個人
1.熱愛征兵工作,勤于學習鉆研,熟悉征兵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并積極貫徹執行。
2.積極開展宣傳發動。積極宣傳大學生應征入伍的優待安置政策,努力營造良好氛圍,激發大學生應征報名的熱情。
3.跟蹤搞好服務保障。心系學生,新兵入伍后,能積極主動地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做好應征入伍大學生學籍保留、學費補償、退役復學等工作,跟蹤做好大學生入伍期間的后續保障工作。
4.自覺遵守征兵紀律規定,嚴格要求,廉潔自律,無任何違紀違規和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
三、評先表彰程序
(一)申報
凡申報“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征兵工作先進個人”者,需要求填寫申報表。2021年10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征兵工作站。
(二)評審
學校評選“征兵工作先進集體”2個,“征兵工作先進個人”10名、優秀退役復學學生10名。對申報“征兵工作先進個人”、“征兵工作先進集體”的個人和單位,由學生處牽頭組織評審并公示。
(三)表彰
按照學院征兵工作獎勵辦法進行。
四、相關要求
1.各二級學院要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實事求是組織申報推薦,確保申報單位和個人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達到鼓勵先進、樹立榜樣的目的。
2.要高度重視,將評選推薦工作與大學生征兵宣傳教育緊密結合,鼓勵先進、弘揚正氣。
征兵工作站
2021年10月21日